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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低价捡漏,也有人不幸踩雷
本报北京8月1日电 (记者杨召奎)最近出现了一种叫“剩菜盲盒”的食品销售方式,它是指经营者采用盲盒的销售形式,将临近过期或当日未售出的食品包装后打折出售。比如,20元就能买到原价50多元的面包。然而,对于“剩菜盲盒”,有人低价捡漏,也有人不幸踩雷。对此,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布提示称,“剩菜盲盒”存隐患,切忌盲目消费。
中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,“剩菜盲盒”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餐饮浪费并且价格实惠,一时间受到了不少青睐。但是盲盒自带的不确定性和剩菜本身的安全问题,可能使“剩菜盲盒”存在隐患。
6月8日,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《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(试行)》对盲盒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,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,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食品、化妆品不应当以盲盒形式销售。
对此,中消协提示消费者,盲盒的属性决定了其价格固定、商品不可亲身观察、不可选择等特点。与正常购买食品相比,消费者购买“剩菜盲盒”前无法直接观察商品,也不能完全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数量来选择食品,如果买到了不符合自身口味的食品,反而有可能造成食品浪费。对于有饮食忌口要求的消费者,在“剩菜盲盒”的选择上一定要谨慎。
此外,当前正值酷暑,食品的贮存条件更为严格,并不是所有的剩菜都可以作为盲盒来出售。奶制品、肉制品等易腐食品本身保质期短,且容易在高温下快速变质。从商家给剩菜封装到消费者取餐还会有一段时间,更加增添了安全隐患。
值得注意的是,对于面包、蛋糕等焙烤类非餐饮服务食品,食品保质期是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,一旦超过这个期限,食品可能会发生变质,食品的安全性将得不到保证。但中消协调查发现,个别商家为了达到更好的清仓效果,在生产时间上打“擦边球”,或者将保质日期模糊处理。消费者在不能直接挑选食品的交易方式下,处于较被动局面,加大了权益受损风险。对此,中消协提示消费者,务必注意“剩菜盲盒”食品保质日期、包装日期及贮存条件等,或向销售人员核实相关信息。
中消协指出,“剩菜盲盒”作为一种新兴的经营方式,虽然不被法律所禁止,但是“剩菜盲盒”经营者必须规范经营,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。务必保证食品质量安全,明确必要信息,履行告知义务,做好售后服务;不得违背公平交易原则,进行饥饿营销、虚假宣传、消费欺诈等,发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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