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经评论员王琳
日前,中国证监会公布了最新一份行政处罚,揭露了陈维新、张兆阳、朱瑞、李卫卫、朱一栋5人操纵股价的行为。经查明,当事人控制使用115个证券账户,不以成交为目的地频繁买卖凤形股份(002760)(SZ002760,股价23.42元,市值25.29亿元),导致凤形股份股价大幅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。然而一波操作后,账户组合却亏损3.04亿元,5人也被合计罚没300万元。
上述操纵股价的事情,还要追溯到2017年。彼时,凤形股份收购雄伟精工项目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,为了维持凤形股份的股价,确保非公开发行顺利实施,凤形股份的时任副董事长、总经理陈维新亲自上阵,开始“雇人”拉高股价。不曾想“偷鸡不成蚀把米”,最终合计亏损逾3亿元。
(资料图)
实际上,通过操控股价来进行所谓“市值管理”,凤形股份不是第一家,以往,也有上市公司被查处。今年以来,监管层频频释出信息,打击“伪市值管理”是监管重点。例如,证监会在今年《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024号建议的答复》中就曾表示,证监会和交易所、上市公司协会多次督促各市场主体市值管理严格遵循“三条红线”和“三项原则”,对“伪市值管理”从严监管,精准打击。其中“三条红线”的第二条就是“严禁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牟取非法利益,扰乱资本市场的三公秩序。”
在笔者看来,对于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来说,通过操纵股价等方式进行所谓“市值管理”往往得不偿失,比如,凤形股份、柏堡龙等公司发生的“内外勾结”操纵股价事件最终都以亏损收场,即便操纵股价获利,也容易被监管查到,最终被“秋后算账”。
“股神”巴菲特曾说:股价短期是“投票机”,长期是“称重机”,与“不断创造价值、让公司价值在市场得到充分反映”的市值管理背道而驰的“伪市值管理”,只会损害公司的价值,使公司成为长期视野下的输家。
就这个意义上来讲,操纵股价并进行所谓“市值管理”,最终的输家不仅仅是上市公司,可能还有更多的其他投资者。伪市值管理,成不了一个正常上市公司的“遮羞布”。
如何避免类似伪市值管理,笔者建议,一是监管层可以加大监控易“发案”关键时间节点、事项节点的上市公司。例如在再融资、关键人重大减持、披露重大交易计划之时,公司管理层往往更有主观动机和动力去操纵股价。在上述凤形股份案例中,操纵股价的最直接动因就是,凤形股份彼时的股价低于其发行价,阻碍了其定增计划的实施。
从监管角度来说,在现有条件下,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,一些操纵股价的“伪市值管理”行为,是比较容易露出狐狸尾巴的。
二是抓住重点人群,即对券商人员、基金公司人员、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实控人等重点关键群体进行定期的教育提醒工作,这些人员有着直接参与或配合参与股价操纵的更大风险,需让他们牢固建立起远离“伪市值管理”的意识。
三是对于长期进行股价操纵的惯犯可进一步加大惩处打击力度,例如上述凤形股份的李卫卫,就已多次“作案”,且被处罚后仍未悔改,这样的人员可适当加大经济处罚力度,甚至从刑事处罚上加以震慑。
最后,对于投资者而言,那就是要远离这类有过“伪市值管理”劣迹的公司,因为这类公司管理层往往少有专注于公司经营,从而让投资者难以享受到投资的长期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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