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招生对象
年满三周岁(2019.9.1——2020.8.31之间出生)身体健康,具备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。
(相关资料图)
二、招生条件
1、新华所户籍,父母房产为:廉州路以南或四明街以东、工业路以南范围内的适龄儿童。
2、新华所户籍,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:廉州路以南或四明街以东、工业路以南范围内的适龄儿童。
三、提交材料
(一)符合招生条件第1条需提交以下材料:
1、户口证明:父母双方及儿童的户口原件、复印件。
2、住房证明:与父母姓名一致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规划用途需为住宅)原件、复印件。
3、幼儿出生证明。
4、幼儿预防接种证明。
(二)符合招生条件第2条需提交以下材料:
1、户口证明:父母双方及儿童的户口原件、复印件。
2、住房证明:祖父母或外祖父母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规划用途需为住宅)原件、复印件。
3、幼儿出生证明。
4、幼儿预防接种证明。
5、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。
四、几点说明
1、若以上条件未招满,按报名先后顺序择优补录。
2、户口证明、住房证明取得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。
3、共有房产(父母共有房产除外)、商业用房不作为适龄儿童就近入园的依据。
4、所有房产必须是现已入住的,未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园依据;已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,提供购房合同并出示购房票据;银行抵押贷款的,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贷款合同。
五、招生程序
1.网上报名时间:2023年 7月1日-2023年7月2日(早8:00——晚9:00),家长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.
按报名须知填写相关资料,上传证件照片必须清楚。(注:幼儿身份证号和家长联系电话只能报一所幼儿园且使用一次,请家长慎重选择您所要填报的园所。请慎重填写,认真审核,提交审核后,不能修改。)
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,请关注报名微信,按通知要求,带上孩子准时到园提交户口本、房产证、出生证明、预防接种卡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。(请家长把所有证件装入档案袋,并在档案袋上注明报名登记码、幼儿姓名、证件名称、数量、联系电话)。
3、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提交的证明材料,进行统一核查,凡弄虚作假者,或预期未上交材料者,不予办理入园手续。
六、招生咨询电话:865923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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