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资料图】
3月14日,四川德阳中江县,一火锅店向消费者销售回收的废弃火锅油被罚。据悉,当事人刘某在经营中使用“老油”共计约1000锅。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没收违法所得2.7万元;罚款163.2万元;禁止当事人五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。
免责声明: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等问题,请与本号联系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来源:封面新闻
实习编辑:吴雅楠
编辑:游越
Copyright © 2015-2023 华夏创投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琼ICP备2022009675号-37 联系邮箱:435 227 67@qq.com